虽然国家一直以来鼓励推广乙醇汽油,但从目前情况看,要想在2020年实现乙醇汽油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已无可能。
众所周知,尽管国内燃料乙醇销售市场在进一步扩大,但受新增市场有限、推广速度缓慢、封闭效果差等因素影响,燃料乙醇的使用量不足以消耗国内迅速扩张的乙醇产能。加之一些非定点生产企业大量出售低价、低质无水乙醇冒充燃料乙醇,加剧了市场的无序、恶意竞争,导致新增企业不能更好地生产经营,原有定点企业也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乙醇汽油行业能够规范运行,特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建立高效的流通监管机制。严格管控混配渠道,规范乙醇采购秩序。目前,除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可以从事乙醇汽油混配以外,还有一些企业也在进行乙醇汽油混配并批发销售。建议政府职能部门督促主管部门严格审核乙醇汽油混配企业的资质,将问题企业逐出市场,同时督促具备混配资质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规定进行合规燃料乙醇采购,并规范零售渠道秩序。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定期对乙醇汽油市场开展监督检查,不仅要阻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还要检查乙醇汽油批发和混配环节是否进行燃料乙醇合规采购。
二是建立完备的货源供需机制,建议实现燃料乙醇产品供需体系的两个统筹。首先是建立国家统筹的燃料乙醇市场生产方供应体系,要从供应端规范准入门槛,即必须由具备燃料乙醇定点企业资质的生产企业供应,并且要严格监管定点生产企业贸易采购,避免部分企业“挂羊头卖狗肉”。其次要建立国家统筹的燃料乙醇贸易供应体系,从贸易端统筹燃料乙醇的进口和销售。
三是建立可行的市场化价格体系。我国汽油价格随国际油价起伏变化,而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成本主要受玉米价格影响,与国际原油价格没有直接关联,以汽油价格乘以系数确定燃料乙醇价格,难以客观反映生物燃料乙醇的供求关系,增加了生产商的市场风险。因此,当前的生物燃料乙醇定价机制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急需研究制定新的燃料乙醇定价机制,美国的RIN码(可再生燃料识别码)机制值得借鉴。但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又不能照搬完全市场化的机制。国内对于燃料乙醇行业的发展有着“严控总量,多元发展”“规范市场,有序流通”“依法推动、政策激励”的基本要求,因此燃料乙醇行业又不能完全自由地市场化。为了保障燃料乙醇供应的可持续,需要根据企业生产成本仿效汽柴油定价模式,根据原料价格的变化情况设定“地板价”,以避免行业出现低价恶性竞争。
四是建立协作的燃料乙醇行业联盟。由于我国高企的生产成本,导致燃料乙醇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一旦未来进口燃料乙醇涌入国内市场,而国内生产企业又不能“抱团取暖”的话,国内燃料乙醇行业将很难做强,甚至生存都难以保障。因此,必须形成行业联盟严格行业行为准则,规范整体发展秩序。
综上所述,科学把握我国燃料乙醇行业发展规律,完善燃料乙醇供需市场机制,是实现燃料乙醇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乙醇汽油有序推广使用的关键。